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能源局 编作者简介、书籍目录、内容摘要、编辑推荐
本规范总结了《水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试行本)》(水电规造价(2005)0004号)(以下简称原规范)实施以来的经验,充分考虑了近年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整以及水电工程设计和建设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过广泛调研、征求和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与表格格式,增加了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针对执行中的问题,修订了原规范附录中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特征和计量单位,并增加了部分子目。
书籍目录
前言1 总则2 术语3 工程量清单编制 3.1 一般规定 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3 措施项目清单 3.4 其他项目清单 3.5 工程量清单项目分组4 工程量清单计价 4.1 一般规定 4.2 招标控制价 4.3 标底 4.4 投标价 4.5 工程合同价款约定 4.6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4.7 索赔与现场签证 4.8 工程价款调整 4.9 竣工结算 4.10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5.1 计价表格组成 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附录 SD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一、土建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二、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条文说明
章节摘录
插图: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1.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和(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员应持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3.1.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计量支付、合同价款调整、办理合同竣工结算以及合同索赔等的依据之一。3.1.4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招标项目内容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等进行分组编制。3.1.5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工程设计文件;4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7其他相关资料。
编辑推荐
《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0年版)》:可再生能源定额站、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