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贴片广告“臃肿”源于法律滞后

  视频贴片广告“臃肿”源于法律滞后

  虽然我国目前对于电视剧插播广告和电影视频贴片广告都已有规范和限制,但因网络视频发展过快,目前针对网络贴片广告相关立法相对滞后。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黄武双告诉记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出台于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于1993年,这些法律出台之时,互联网产业尚未兴起,两部法律均未涉及互联网广告问题。从互联网广告的本质来看,只是广告借助了网络平台而已,其广告属性未变,因此仍适用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据悉,在网络环境下,广告商发布广告的途径缺乏有效的审查、监管措施。加上网页数量极为庞大,有关部门对所有网络广告进行监督存在很大难度,虚假广告和内容违法的问题日益严重。另外,部分网站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全球化的特点,在境外注册登记网络域名,然后在境内实施违法广告行为。

  “一般认为,互联网视频运营领域存在‘法无禁止皆许可’。”黄武双说,“目前互联网视频运营商的广告收入一般占视频网站总收入的9成以上。因此,短期内视频网站很难摆脱对现行贴片广告盈利模式的依赖。这对于网民来说不算是好消息。”

  另外,互联网视频广告监管工作的“多龙治水”,也是导致目前网络视频广告市场混乱的另一个原因。工商、工信、药监、公安等部门,均在不同程度和层面享有对网络广告行为的监管权。这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部门间的互相推诿,以及监管范围的交叉等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内某著名视频网站市场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网络视频贴片广告的长度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一个是视频的点击率和贴片广告的时长成正比,如果广告客户购买的CPM(千人浏览量)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跑完,网站则会在一些冷门视频前添加广告;另一个则是,对一些网站的独播节目和原创剧来说,网站需要通过加播赞助商广告等方式,来收回其购买或制作节目的成本。




卖贝商城更多商品介绍:织梦企业网站     公司建站    金融界官网财经广告投放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