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 [美] 杰克·伦敦 著,刘晓桦 译 文汇出版社

  内容简介

  在人类共同的精神世界,《野性的呼唤》用锋利的文字,展现了世间每一个生命原始的勇气与力量。写的是动物,说的是人,明明是文学,却读出了活生生的人世。

  《野性的呼唤》收录了杰克·伦敦中短篇小说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和《生火》,故事都主要发生在加拿大西北部的极寒之地,风格壮烈而阳刚,尽显生命原始的坚韧、勇气和力量。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

  他是美国一个时代的发言人,他既是作家和记者,也是冒险家和行动派,孤身一人打破了冻结美国文学的坚冰,一扫当时文坛的浮华文风,使文学与生活产生了有意义的联系。

  他早年生活艰辛,卖过报,当过童工,做过水手,因穷困从大学退学后加入了阿拉斯加淘金者行列,虽空手而归,却积攒了大量写作素材。英国《卫报》评论道,杰克·伦敦“将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全部熔铸到所创作的角色身上,作品无不带有他自身奋斗和成长的印记”。

  精彩书评

  ◆没有一个作家比杰克·伦敦更能作为时代的明确而出色的发言人,因为他打破了冻结美国文学的坚冰,使文学与生活产生有意义的联系。

  ——菲利普·方纳(美国评论家)

  ◆杰克·伦敦一直是我喜欢的作家……他基本是位优秀的故事家,同时又有某些部分出人意料地忽然冒出来,是位可以在各种意义上从各种方向趣味盎然解读的、不可思议的作家。

  ——村上春树(日本作家)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段宗平(教育家)

  ◆我特别推崇他的《海狼》、《野性的呼唤》。写得很好,很壮烈。阳刚的美,可望不可即。

  ——木心《1989-1994文学回忆录》

  ◆他(杰克·伦敦)不仅仅代表了个人,而且代表了那个时代,是当时美国现实环境的产物;要理解美国新世纪开始的那段岁月,我们就必须研究伦敦主义。

  ——弗雷德·帕蒂(美国评论家)

  ◆杰克·伦敦不但拓展了小说题材,写出了清新的北方故事和南方故事,描绘了人与动物的奇特关系,而且创作了反映20世纪初期美国社会矛盾的长篇小说,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社会丑恶,给人们有益的启迪,促进了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

  ——杨仁敬(美国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野性的呼唤》蕴涵了一个有力的启示:苦难会给生命带来意外的转折;它不仅会提升人的应对潜能,更会使心灵中长久掩藏的世界,透过某种玄秘的启示于焉复活。反向的衍叙是:离开你一向习以为常的制约下的世界未必就是失落,在漫长磨难尽头等着的,往往正是你应归属的。

  ——陈楚年(文学评论家)

  ◆(杰克·伦敦)是作家中少有的冒险家和行动派

  ——乔治·奥威尔(英国作家)

  目录

  野性的呼唤

  第一章 踏入蛮荒

  第二章 棍与齿的法则

  第三章 原始野兽

  第四章 成为领袖犬

  第五章 雪地上的苦役

  第六章 深爱一个人

  第七章 野性的呼唤

  白 牙

  第一部

  第一章 猎食

  第二章 母狼

  第三章 饥饿的呐喊

  第二部

  第一章 狼牙之战

  第二章 狼穴

  第三章 小灰狼

  第四章 世界的围墙

  第五章 猎食法则

  第三部

  第一章 造火者

  第二章 束缚

  第三章 众矢之的

  第四章 神的足迹

  第五章 盟约

  第六章 饥荒

  第四部

  第一章 同类公敌

  第二章 疯神

  第三章 心头之恨

  第四章 甩不掉的死神

  第五章 桀骜不驯

  第六章 慈爱的主人

  第五部

  第一章 漫长的归途

  第二章 南国

  第三章 神的国度

  第四章 同类的呼唤

  第五章 沉睡的狼性

  热爱生命

   

  生 火

  精彩书摘

  《野性的呼唤》

  第二章 棍与齿的法则(节选)

  那一天它们跑了四十英里,路上的积雪扎实,跑起来并不费力,可是接下来的几天,它们踏上人迹未至的荒野,必须自己破冰开路。狗儿更加卖力,进度却更为缓慢。依照惯例,佩尔特跑在队伍前方,用网织雪鞋先将积雪踏平,节省狗队的力气,法兰斯瓦则在后方操控舵杆控制雪橇行进。两人有时会交换工作,但那种时候并不多。佩尔特急着赶路,对自己丰富的冰雪知识也无比自豪,因为他的知识攸关生死,秋季的冰层很薄,水流湍急之处尚未结冰,一旦走错路,可能要赔上全队的性命。

  日复一日,拖拉缰绳的苦工仿佛永无止尽。队伍总在天没亮时就拔营,曙光乍现时,他们已跑了好几英里,等到天黑后才会扎营。狗儿们吃完少量的鱼后便在雪地凿洞入眠。巴克饥肠辘辘,它每天只分到一磅半的鲑鱼干,根本不够它吃。它一直忍受挨饿的痛苦,其他狗因为体重较轻,天生下来就适合这种生活,一天只要一磅鱼就足够填饱肚子。

  它很快就摆脱过去讲究的旧习。原先的它吃相文雅、细嚼慢咽,但不用多久,它就发现同伴只要吃完自己的那份,就会来抢夺它的配食。就算它打跑两三个也没用,食物还是会被其他家伙趁乱吞下肚。为了避免这种情形再发生,它开始跟大家一样狼吞虎咽。而且它也挨不住饿,开始同流合污,偷抢别人的食物。有一条新来的狗叫作帕克,擅长摸鱼和顺手牵羊。它趁佩尔特转身时巧妙地偷走一条培根,巴克隔天立刻依样画葫芦,而且一口气偷走一整块猪肉,引起好大一阵骚动。但佩尔特完全没怀疑到它头上,反而是另一只笨手笨脚、做坏事老是被逮个正着的蠢蛋达布成了替死鬼,被狠狠惩罚了一顿。

  第一次偷东西就成功,正是巴克能在艰险的北极环境生存的标志,显示它有足够的适应力,能自我调整,适应多变的环境,缺乏这种能力它很快就会悲惨丧命。不过,这更显示了它的道德感正一步步瓦解。在这种残酷的竞争环境下,讲求道德不仅是白费力气,更会扯它后腿。在遵循爱和友谊的南国,尊重私人财产和个人情绪当然不成问题,但在这片极北之地,法则是由棍子和利齿所订立,在意礼教情感愚不可及,不入乡随俗它绝对难以立足。

  这并非巴克推想而知的结论,它只是随着环境适应,不知不觉习惯了新的生活方式。从前的它无论胜算多寡,都不曾在打斗中落荒而逃,但那个身穿红衣、手持棍棒的男人把一种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则打进它体内。在过去文明的日子里,它可能为了道德的理由,比方说为了守护米勒法官的马鞭而死。现在,为了保命,它会摒弃道德,而这正是它已完全野蛮化的证明。它并非因为好玩才行窃,而是为了填饱咕噜作响的肚子,也因为它尊重棍与齿的法则,所以不明目张胆公然抢夺,而是狡猾地暗地偷窃。简而言之,它的所作所为都是因为“做”要比“不做”容易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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