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已成网络顽疾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数字化时代到来,网络广告传播模式迅速兴起,凭借其自身灵活,快速的传播特点,受到了企业,广告主,以及个人行为在内的广泛青睐,成为了当代社会信息传播业的重要力量。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网络广告中的虚假广告也给大众带来了很多烦恼。
网络虚假广告有很多形式,常见的就是利用打折、促销等噱头诱导消费者消费,消费者由于无法辨清其原价格的真实与否,往往会认为自己在打折、促 销活动中真的得到了实惠,从而发生了购买行为。还有的商家利用技术手段,对价格的呈现过程和交易过程进行模糊处理,比如挂上了一个100元的产品时,消费 者在点击链接发生购买行为时,实际上支付了1000元。在网络虚假广告中,往往会出现诸如行业领先、世界领先、国内首家、全球销量等虚假内容,这些虚 假内容也往往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形成误导和干扰。其他网络虚假广告及其虚假产品,也经常用如假包换、假一赔十、免费提供终身维修等承诺使消费者拥有足够的 安全感去购买产品。但是往往在消费者购买了产品后,商家就用各种借口和理由逃避这些责任,能够兑现的商家可以说寥寥无几。还有一些网络商家和受众捉迷藏, 比如,一些药品广告,其治疗效果和用药规则往往难以确定,当消费者使用了几个疗程后,发现没有效果或者效果和当初宣传的极为不符,想回去再找商家时,往往 商家已在虚拟的世界里消失了。而有些商家为了提高自己商品的可信度,往往会提供许多虚假的证明材料,伪造虚假的行业协会和鉴定证书等,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网络虚假广告的肆意横行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及相关合法权益,妨碍了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并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和经营秩序。这种行为促使公众对广告的不信任感不断攀升,产生了对广告的严重抵触和厌恶情绪。
网络虚假广告之所以到处都是,主要是由于准入门槛低、回报率高和监管难度大。与现实世界不同,在网络环境中,由于信息变化万千,而且可以删除, 广告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会降低,虽然新的更加严厉的《广告法》已出台,但是治理网络虚假广告的难度依然很大。网络虚假广告的泛滥已经严重干扰了我国互联网 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国家立法和执法部门应该持续加强对互联网广告这一领域的管理力度,治愈网络虚假广告这一“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