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规划全两册套装】家族财富保障及传承+财富的灵性法则 吴中立著 重塑疗法 高客身份安排及财富-图书推荐
产品特色
内容简介
《CRS新政实操指南》由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创作,创作成员有王芳律师、李爽律师、冯骜税务专家、黄利军律师、薛京律师、古致平博士。《CRS新政实操指南》是一本金融理财方面的书,是国内DI YI本针对金融行业从业人员、高净值人群对CRS相关知识的需求而创作的书籍。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缩写,即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该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加强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行为。本书以问答的形式,从十个大方面介绍了CRS的相关知识,如CRS的实施与贸易相关从业者、保险行业及信托行业从业者等的关系,CRS的实施对移民事宜的影响,等等,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高净值人士和关心CRS的人群学习、了解、弄懂CRS的具体实施情况不可不读的一本通俗易懂的普及书。 《家族财富保障及传承》由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团队创作,创作成员有王芳律师、黄利军律师、李爽律师、冯骜税务师、薛京律师、张录荣律师。《家族财富保障及传承》一书,主要是从高端客户关注的财富保障与传承视角,分析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目标,每章通过案例描述、律师分析、解决策略三个部分解读客户不同需求的财富规划。从二十大类高端客户典型财富案例出发,在深度解析高端客户面临的各种和需求之后,由人士提出综合解决策略,同时搭配多种金融工具解决客户问题,从而达到高净值人士的财富保障及财富传承的目标。本书包含王芳律师团队多年的创新研究成果及服务高端客户的宝贵经验。
作者简介
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简称,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税团队),是中国目前规模ZUI DA、成立ZUI早的家族办公室团队。团队目前为中国招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常年法律顾问、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总行私人银行、交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常年法律顾问,同时还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等诸多私人银行的合作顾问团队,同时该团队还担任中国诸多、信托公司及家族办公室财富管理公司的法律及税务顾问。 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因其勤恳努力,在2016年届家族办公室大会中荣获“亚太地区ZUI JIA家族法律服务机构”“中国ZUI JU影响力家族办公室理论研究成果奖”,在2016年度私人财富管理中国风云榜评选活动中获得“金臻奖”之ZUI JIA法律顾问机构荣誉,在2017年获得“薪火奖”之中国ZUI JIA法律服务家族办公室荣誉。该团队还于2016年出版了行业书籍——《家族财富保障及传承》。 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擅长为高净值人士提供财富保障及传承服务,具体服务领域包括:婚姻财富规划、家庭资产保全、家族财富传承、家业企业隔离、移民跨境财富传承、移民跨境税务筹划、境外税务申报、家族企业传承规划、家族企业法律治理、企业产权梳理、境内外人寿保险规划、境内外家族信托设立、保险金信托规划、家族办公室搭建运营等;同时擅长为大型金融财富机构提供家族办公室与私人财富管理的法律及税务服务,具体包括:为机构客户经理、理财经理、产品经理提供内部培训、客户财富沙龙,担任机构年度峰会或论坛主讲嘉宾,为机构内部员工或高净值客户提供法律税务咨询,协助机构进行创新金融产品的研发等。团队的每一位成员都拥有服务高端客户的丰富经验,他们不仅仅是律师,同时也是私人银行家。 该团队由大成北京总部及全国42家分所、境外66个国家的近百家分支机构中的精英成员组成,目前中国区团队成员达40多位,团队成员有80多位。团队领域覆盖到:婚姻、继承、银行、保险、信托、资本市场、公司法、移民、商法、境外税务等。团队里不仅有中国区的律师、税务师,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新西兰、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等诸多中国内地以外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团队擅长为中国高端客户提供化、一站式的法律税务综合服务。 本书具体创作作者为王芳律师、李爽律师、冯骜税务专家、黄利军律师、薛京律师、古致平博士。
目录
01 并不遥远的“炸弹”——CRS是什么 近,关于CRS的信息铺天盖地,很多人都为此焦虑不已。到底CRS是什么?它对我们的生活到底有哪些影响?它是不是我们高净值人士头上悬着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是不是一颗近在咫尺的“炸弹”?为了搞清楚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从它的前世今生说起。 鉴于财富累积速度以及经济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纳税人的资产藏于海外,各国海外逃漏税的情况越发严重,使得各国希望出台一个多边条约,以提高税务透明度,打击跨境逃税活动。应二十国集团(G20)委托要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下简称“经合组织”)于2014年7月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AEOI,以下简称“标准”),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统一报告标准》)就是“标准”的构成部分,规定了金融机构收集和报送外国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信息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标准”的另一组成部分是CAA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主管当局间协议范本》)。习惯上,我们用CRS指代整个“标准”。 CRS的概念,来自2010年3月美国颁布的《海外账户纳收合规法案》(FATCA),它要求海外金融机构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披露该机构美国客户的基本信息。如果不遵循此规定,则需向美国国税局缴纳30%的预扣税。此项法案于2014年7月正式实施。美国实施FATCA以来,收获颇丰,数据显示,因该法案产生的税收,高达100多亿美元。CRS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在FATCA和欧盟储蓄税指令等信息共享法规的基础之上,为各国加强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工具。不过,CRS和FATCA还不尽相同,CRS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范本,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效果取决于各国的意愿以及信息交换推进的广度和深度。 既然CRS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范本,我们是否就不需要执行了呢?当然不是这样。由于经合组织在经济组织中的强势地位和影响力,且因为G20的共同支持和大力推动,截至2017年11月17日,已有106个国家(地区)成为CRS参与成员。其中既包括中国香港地区、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新加坡等华人聚集的国家(地区),也包括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过去的“避税天堂”。可以说,几乎所有大的国家与避税岛国都被包括在内。 那么,CRS是如何执行的呢?信息交换的流程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账户持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第二,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部门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地区)税务主管部门开展信息交换。 作为社会中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及金融中心,2015年12月,我国也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MCAA,以下简称《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为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间相互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提供了操作层面的多边法律工具,向G20承诺实施以CRS为框架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并于2018年9月进行批信息交换。为履行义务,落实CRS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标志着CRS在我国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截至2017年10月14日,根据经合组织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中国已与61个国家(地区)在MCAA下“配对”成功。也就是说,2018年9月,中国将与配对成功的61个国家(地区)实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自动交换。 说了这么多,大伙儿明白CRS是怎么回事了吧?这个很重要哦,不然后面的问题您就很难理解啦! 02 地球上有CRS的“世外桃源”吗?——CRS签约国(地区)梯队名单 我 们刚才说到了,从2014年7月到现在,短短几年间,在经合组织的力推之下,CRS从概念的产生到执行标准的制定,到100多个国家(地区)的加盟,再到执行时间表出炉,推进速度之快,执行力度之强,都令人咋舌。CRS作为一种更有效率的税务合作模式,以自动的形式交换财务资料,显然已经成了新的税务标准,符合各国(地区)跨境税务稽查的需求,未来势必会在上获得更大的认同,拥有更大的影响。 在这样的环境下,CRS是大势所趋,未来加入其中的国家(地区)会越来越多,因此,企图寻找能够避开CRS信息交换的国家(地区),寻找“世外桃源”,是不现实的。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在这个信息一体化的时代,企图躲避CRS是不可能的。 截至2017年11月17日,已有106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标准”,其中的102个成员迟将于2018年9月实现CRS下的次金融账户信息交换。不过,由于各国(地区)税务制度完善程度不同,具备信息自动交换的条件不同,甚至执行CRS的真实意愿也不同,所以,要真正做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在这些国家(地区)之间相互传递,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除了真正实现信息交换还有待时日,您可能还会发现,106个国家(地区)在交换国家(地区)名单中,就意味着全世界还有一半国家(地区)尚未被纳入CRS交换名单,比如我们熟知的泰国、叙利亚、朝鲜、伊朗、中国地区等。所以,聪明的您可能会问了,还是让我找到“世外桃源”了吧?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CRS的“世外桃源”无法存在。首先,所在税收居民国(地区)不实施CRS的金融机构会被其他CRS参与国(地区)的金融机构视为消极非金融机构(Non-Financial Institution,关于消极非金融机构的定义,参见本书第二章第8节),如果在合作税收管辖区开户,会被直接看穿后面的实际控制人。 其次,经合组织2017年7月公布了不合作税收管辖区(Non- Cooperative Jurisdictions)名单,对那些到目前为止未承诺执行CRS,或者已承诺实施但未采取行动的国家(地区),订立报复或制裁措施。因此,各国(地区)如果不努力检视及修正法规,积极加入CRS,未来将直接影响到国家(地区)与本国(地区)企业竞争力。试问,影响如此严重,哪一个国家(地区)敢于充当“世外桃源”呢?比如中国地区,虽然目前尚未加入CRS,但2017年已经修订了“税捐稽征法”,增加了授权主管机关签署执行CRS的主管当局协议,以及机构或个人不配合执行CRS罚则的条款,表明自己乐意配合税务合规的姿态。
前言/序言
序 一 沃晟法商学院/文 作为目前中国法律界规模、成立早的家族办公室团队,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一向密切关注时代变化,紧跟时代热点,创新并丰富自己的研究成果。2017年5月19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公布,意味着中国正式进入“CRS时代”。一时之间,在私人财富管理及大金融领域,关于CRS的讨论甚嚣尘上。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推出的这本《CRS新政实操指南——高客身份安排及财富新布局》,可谓恰逢其时。 CRS的出现只有短短数年时间,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新鲜事物。它涉及的领域又颇为庞杂,税务、法律、保险、金融……对一般人而言,想要弄清楚什么是CRS,CRS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应该如何应对CRS,可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写作的这本书,秉承了其前一本著作《家族财富保障及传承》的一贯风格:以严谨的态度,用通俗流畅的语言,为读者讲解晦涩复杂而又与自己密切相关的知识。相信这本《CRS新政实操指南》一定会与《家族财富保障及传承》一样,获得读者的赞誉与支持! 本书主编王芳律师邀请我们沃晟法商学院为本书作序,我们深感荣幸,并在此深致谢意!沃晟法商学院是专注于为金融财富业界精英提供法商教育的机构,培训学员数以万计,曾多次邀请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来我院授课,均获得了学员的高度评价。自2016年,我们携手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不仅开设了《CRS新政解读及财富规划新思维》这一线下培训课程,还陆续推出了《大额保单成交十大攻略》《私人银行家寿险营销班》《境内外家族信托实务研习班》《企业家财富全面防范策略》《跨境财富管理税务筹划攻略》《家族办公室客户全方位服务落地解决方案课程》《家族财富管家寿险营销罗盘》等其他各类线下课程。他们高水平的授课技巧和水平,在这本书中得到了全面展现。我们也将与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展开更加全面和深入的合作,将“法”与“商”结合,用、的金融法商课程,直接助力中国千万金融精英业绩水平的傲人提升。 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是我们重要的合作伙伴,该团队诸多人士的法商智慧,也体现在我们沃晟法商学院的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及app(手机应用程序)上。阅读本书的读者,无论您是法商精英,还是高净值人士,想要了解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可以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搜索微信公众号:woshengfashang),下载我们的app(在各大应用平台搜索“沃晟法商”)。在此平台上有金融财富领域行业专家的原创文章、公开视频课程及音频课程。同时,我们也会通过这两个平台,不定期邀请保险、信托等不同领域的人士直播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超前理念。希望这两个平台能像这本《CRS新政实操指南》一样,为大家带来更多的帮助。 序 二 王芳律师/文 各位亲爱的读者,当您拿到这本崭新的《CRS新政实操指南》时,我要恭喜您了,因为这是国内本关于境内外CRS实施要点的专著。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Dentons)的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为本书付出了很多心血与精力,期待与您一起交流,一起探讨。以下是我作为本书的主编与各位读者想说的话。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朋友及粉丝一直以来对我们团队的厚爱。这些年来我们团队的讲座及著作,各位都给予了热心的支持,让我们心存感动与喜悦。正是有各位新老朋友的厚爱与信任,我们才有更多的动力创作新的作品,可以说,这本书也是在广大朋友不断的提问下催生出来的,感谢各位! 同时我想说,CRS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税务制度及安排,牵涉上百个国家(地区),而且刚刚开始实施,未来仍有许多变数。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不是税务CRS专家,我们能做到的是,将复杂晦涩的税务问题通过形象生动的非用语,深入浅出地表达或解释出来,尽可能地让非法律及非税务的读者通过阅读本书,初步理解什么是CRS。所以,如果此时手捧此书的是一位税务专家,那么请您多包涵,也许在专家眼里此书有许多地方的表达不够严谨,不够深入。但在撰写此书时,我们团队反复权衡后认为,如果用非常严谨、的术语来写的话,就失去了初创作此书的意义,读者又会云里雾里地看不太懂了。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表达应该这么说:“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经营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我们“翻译”过来就变成:“即使结婚前是您赚的钱,如果婚后投资了,新赚的增值收益可能也变成两口子的共同收益了。”听起来,后者的表达不够严谨,但读者与听众却乐了,因为好懂。 所以,这不是一本非常严谨的书籍,而是一本帮助高净值客户及广大金融领域从业人员快速明白CRS是什么的书籍。关于这一点,还请各位读者理解与包涵。 我想说的第二点,是阅读本书的重要意义。 如果我们把这本书送给一位普通的公司行政人员,可能他丝毫不会感兴趣,因为书中讲到的离他太遥远了,但如果把这本书送给一位私人银行的客户,他可能会如获至宝,因为CRS是什么这一问题已经在他心中困惑很久了。 CRS在境内外的逐步实施,会影响许多中国高净值客户,他们不仅担心私人财富曝光的问题,还担心会带来税务补缴及未来持有资产的税负成本问题。这些客户大致包括几类:移民的客户、外国定居客户、获得外国国籍的客户、从事贸易的客户、海外拥有金融资产配置的客户,等等。截至2017年,中国这些高净值客户已达到187万人! CRS在境内外的实施不仅仅会影响高净值客户,还会影响诸多的金融财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移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家族办公室……因为实施CRS金融账户信息申报与交换的主要义务机构是金融机构。这不仅将带来商业模式、服务流程、客户体量的变化,也为数百万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带来了更多的挑战。例如,当我们为客户进行资产配置计划时,就得先想到CRS下金融账户是否面临信息交换的问题;当我们为客户办理移民时,就要提前想到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及未来客户的税务负担;当我们给客户规划大额保单的时候,就要提前想到保单披露及保单税务筹划问题;当我们给客户规划家族信托时,信托委托人及受益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安排及规划哪一法域的信托就显得尤为重要……诸如此类的工作,无一不与CRS紧密相关。 所以,我们认为,本书的出版对私人财富管理及大金融领域的从业人员具有重要意义。只有走在时代的前列,敏感于时代的变化,积极提升自己的税务素养,才能更地服务好高净值客户,并成为真正的家族财富管家。 由于CRS在中国刚刚开始实施,在海外也算是新鲜事,各国(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及细节都还在摸索尝试中,所以,本书只是开了个头。也许将来随着各国(地区)实施CRS的不断成熟,相关的操作要点及流程、规则还会产生许多变化,到那时,也许本书的内容会显得“落伍”,但没关系,从无到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在此,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律税务团队郑重提醒各位读者,即使您通过本书初步了解了一些有关CRS的知识,但涉及您本人或您的客户具体的税务规划时,我们还是建议您向该国(地区)的税务人士请教。例如,如果您移民了加拿大并且在加拿大拥有诸多金融资产,那么我们建议您不仅在中国寻求税务人士的帮助,还可以考虑在加拿大寻求税务人士的支持。原因是,各国(地区)税制极其复杂,是一个庞大的,如果您需要的是准确的服务,那么我们建议您在税收居民所在国(地区)或是金融资产持有国(地区)向当地税务专家咨询,以做更科学的规划。本书只是一个引子,给您打开一扇窗户,如果您想领略窗户之外更多的风景,那么,您就需要当地的导游了,对吧? 后,我们团队在撰写本书时也参考了一些境内外人士的观点及文章,将我们团队的心得与他们的研究结论融会贯通。为保证阅读的流畅性,对参考的观点及研究结论没有在书中一一注明,在此一并感谢境内外的各位专家,并请大家多多包涵。本书的不足之处也恳请各位指正,欢迎大家一起来研究探讨。我们很乐意与各位朋友并肩行走在真理与实践的探索之路上,共同提升,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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