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芙蓉(朱自清传)(精)/中国历史文化名人传》(叶炜)-图书推荐

编辑推荐语

揣度一下,这部朱自清传以“自清芙蓉”来命名,作者的用意,正是意欲通过这一池水涟漪、荷叶田田、菡萏娇鲜、高洁清爽的优美界面,来象喻以散文《荷塘月色》而名世的中国现代文学****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朱自清的精神风采。确实,《自清芙蓉——朱自清传》完整、细致地叙写了朱自清的文化生平事迹、思想世界、文学创作、学术和教育成就,并且准确地评价了朱自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教育史、学术**的贡献与地位。全书忠实于史实,不主观、不臆造,体现出很好的传记写作笔法。书中着意阐发的“朱自清精神”,以及朱自清“旧学”“新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文化、学术姿态,值得我们深深地体味之。 文史专家 党圣元

内容提要

朱自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诗人、作家、学者、教育家,也是著名的新民主主义战士。本书以时间为序,写了朱自清人生经历中的少年时期(1898-1916)、北大求学时期(1916-1920)、中学执教时期(1920-1925)、清华任教时期(1925-1937)、西南联大时期(1937-1946)、重返清华时期(1946-1948)的经历。

作者简介

叶炜,本名刘业伟,男,1977年生,山东枣庄人。创意写作文学博士,美国爱荷华大学访问学者,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有长篇小说“乡土中国三部曲”《富矿》《后土》《福地》以及学术专著《叶圣陶家族的文脉传奇》等。

目录

目录
001??小引/清水芙蓉
004??**章/少年生活
024??第二章/求学北大
043??第三章/中学执教
085??第四章/学养清华
121??第五章/联大烽火
156??第六章/重返清华
183??余论

247??附录/朱自清年表
259??后记/先生之风山水长

精彩试读

**章?少年生活一个“小小的人儿”让我们把时间定格在1898年11月22日。
这**,在江苏省海州(即**的连云港东海县)一个普通的小官宦之家里,一个妇人临产了。这不是她的**次生产,但她也为此熬受了不少苦痛。所幸在富有经验的接生婆和下人们的帮助下,她顺利地诞下了一个“小小的人儿”。只见他有着粉嘟嘟的小脸蛋儿,微闭着的秀气的小眼睛,小小的如若蝶翼的鼻梁,让这个“小小的人儿”透着几分孱弱。
他,就是本文的传主——朱自清。
朱自清的母亲名叫周绮桐,浙江绍兴人,说起来她与新台门周树人(鲁迅先生)还是本家。在朱自清之前,她其实已经生过两个男孩,名为大贵、小贵。可惜的是,这两个孩子都早早地夭折了。在那个时代,这是常有的事儿,倒也谈不上什么稀奇。也正因此,朱自清便成了家里的长孙。
无论是在古老中国,还是现代中国,长子长孙的地位都是**重要的,几千年的农耕文明所确立下来的种种纲常,也赋予了长子长孙的不同寻常的象征意义。作为朱家**个顺利存活下来的男孩,朱自清身上背负着很大很重的责任:一方面是农村观念里的传宗接代,事关朱家血脉的留存;另一方面也是朱家不曾败落的象征,或者是家业的再次振兴。处于这种境况的朱自清,集家人的万千宠溺于一身,就一点儿也不奇怪了。
大概也是出于能够让朱自清顺顺**地存活下来的初衷,不要像两个早夭的兄长一样,朱自清的父母也采用了乡俗迷信的保佑办法。
在苏北地区,乡俗迷信的保佑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普通人家用低贱的名字——贱的东西皮实,没人要,阎王爷也嫌弃,孩子往往取名狗蛋、招弟、石头、狗剩、土豆、地瓜、水生、牛娃等。
二是讲究些的人家添些香火钱,将孩子托身寄名于寺庙,让菩萨神仙保佑。鲁迅、朱自清的家人都这样做了。
三是给男孩取个女孩子的名字,因为平常情况女孩子比男孩子要好养活一些。
遵照这样的习俗,朱自清的父母没有给他取什么显得特别大富大贵的名字,而是故意给他取了一个女孩的乳名,曰“大囡”,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长命百岁了。
这种风俗习惯,直到现在还在连云港一带的苏北农村保留着。孩子出生以后,为了好养活,有好多都是起个阿猫阿狗的名字。
但这些似乎还不够。
为了让朱自清顺利、健康成长,按照地的习俗,家里人还在他的左耳边上打了个耳洞,戴上了一个金质的钟形耳环,企图以男扮女装的方式,骗过阎王爷的眼睛。
作为一个男孩,朱自清然不愿意戴耳环,但是,他又是一个十分听话的孩子,为了不让母亲操心,仍勉为其难地戴着耳环,默默地忍受着他人不时投来的异样的眼光。
这一点,或许促成了日后朱自清内向、腼腆的性格,加上他说话时常常紧张得有一些口吃,也常常受到别人的轻视。
朱自清左耳上的耳环一直戴到十九岁结婚前,才征得母亲的同意,取了下来。
“朱自清”一开始的名字是朱自华,是父亲朱鸿钧给他取的。取名为朱自华,号实秋,一方面是取“春华秋实”之意,另外也是考虑他五行缺火,所以取了一个带“火”的“秋”字。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朱自清对朱自华这个名字不是很中意。于是,他在读北大本科的时候给自己取了个日后闻名于世的名字朱自清,同时他还把自己的“字”换作了“佩弦”。“自清”这两个字取自《楚辞·卜居》“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佩弦”则出自《韩非子·观行》中“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
此番改名,极有可能是因为从小被家里人作女孩子生养的缘故,朱自清自感性情较为迟缓,于是以“佩弦”作为警策。
另据编辑《朱自清全集》的朱乔森解释:“父亲本名自华,号实秋。1917年跳班报考北京大学本科的时候,因为已经预感到即将降临的‘败家的凶惨’和‘两肩上人生的担子’,就改名自清,字佩弦。”这是另外一种说法。
现在看来,朱乔森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知父莫如子,何况这样的说法也可以和朱自清自己的文章相佐证。朱自清在脍炙人口的散文名篇《背影》中有这么一段话: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这大概就是朱乔森所说的“败家的凶惨”吧。由此“败家的凶惨”,朱自清先生所预感的“两肩上人生的担子”之重,我们也就能够理解了。
从海州来到扬州其实,朱自清的本姓也不是“朱”,而是“余”,其原籍为浙江绍兴。其高祖余月笙在扬州做官,住在甘泉衙门楼上,有一次饮酒过量不幸坠楼身亡,其夫人也跳楼以死殉夫。他们的儿子余子擎由其山阴同乡朱氏收养,于是改姓为朱。跟随朱家去往苏北涟水以后,朱子擎娶地首富乔氏女为妻,生下朱则余,即朱自清的祖父。朱则余娶妻吴氏,生子取名鸿钧。他就是朱自清的父亲。
朱自清出生的时候,朱则余在海州府任承审官已经十年多了。他性格谦和,为人谨慎,做了多年县府承审,上下关系十分融洽。四邻对他也是十分敬重。
海州县城不大,但因为地处近海,位于要津,历来为局所倚重。远从隋朝开始,就受到了格外重视,一直为州一级的治所,号为海州。元时改为海宁州。明初复为海州,属淮安府。镇北的于公、白沟等地,向来以产盐著称。清时仍为州治,直到辛亥革命后,方改名东海,降为县治。海州的位置在现在的连云港西,与徐州东西成一线,是南北气候与人文风俗过渡的地带。
朱自清大约四岁时才随父离开东海,有研究者猜测,他应该是可以讲一些东海话的。虽然那时还是很小的年纪,但多少应该是会说一些的,平日里和小伙伴们在一起玩耍,说的肯定也是东海土语,否则,根本无法交流,便也就无法避免地会被其他孩子排挤。这对于一个小孩来说是天大的事情,他会想方设法融入到周围孩子的圈子中去,这其中就包括与其他人说同样的语言,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小伙伴们看成是另类或怪物。这样的经历,想来许多人在童年时期都有过。
因为朱则余常年在外为官,无人照料家产,其房屋田产慢慢地被其族人侵吞了。家产没了,朱则余干脆将全家搬往扬州,定居下来。这期间,朱自清一直跟随在他的父母身边。所以,朱自清虽生在海州,但却是在扬州长大。他的整个童年以及青少年时期差不多都是在扬州,这大概也是他说自己是扬州人的一个主要原因吧。
扬州地处江苏省中部,历史悠久,文化璀璨,商业昌盛,人杰地灵。这里是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有着“淮左名都,竹西佳处”之称。在中国历**,扬州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环境,自汉至清几乎经历了通史式的繁荣,并伴随着文化的兴盛。生活在这样的繁华之地,耳濡目染着扬州的文化气息,朱自清慢慢长大成人了。
俗语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朱自清的成长,自然和扬州息息相关。扬州浓郁的文化气息和艺术气息,包括祖父、父亲两代文人小吏客居扬州的家庭环境,也自然影响着朱自清狷介敏感的个性,以及终生不渝的诗意的文化情怀。朱自清从小性格比较内向,却成为新文化*坚决的拥护者,大学学的是哲学,成名靠的却是诗歌和散文创作,*后在清华大学教的是中国文学,修养*深的是诗学批评。这一切,不能不说和他所成长的环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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