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的角色关系

  互联网广告的角色关系

  在互联网广告中,有三个重要的角色,分别是:

  广告主:出钱让你看广告的那家公司

  用户:你

  媒介:传单、广播、杂志、公共展位、报纸、电视和互联网等传播途径。

  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博弈的,听起来好高端的样子。研究博弈的主要原因还是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好,具体如下:

  广告主 vs 用户:

  广告主有做广告的需求,为的就是进行品牌宣传,在用户的脑海中静悄悄地种下一颗种子,在用户挑选同类商品时大声喊出“选我选我选我”。用户有了解品牌的需求,这样在挑选商品时才能选择出适合自己的那一款。

  广告主 vs 媒介:

  广告主为了让广告能够传播的更广泛,就有选择合适媒介的需求,是印传单,还是投电视,哪个投入回报比高就选哪个?媒介有发布广告的需求,因为这样可以通过出租广告位来获得收入,养活一家老小,还有那群可爱的程序员。

  用户 vs 媒介:

  我们用户为了实现人生价值,都有收集信息,了解外部世界的需求。途径无非就是读书看报、电视上网,这是刚需,无关情怀。媒介有吸引用户的需求,因为用户来了,用户的注意力就来了,广告主也就跟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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