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涿鹿县简介 中国涿鹿政府门户网 张家口涿鹿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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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130731
张家口涿鹿县人民政府官网:www.zjkzl.gov.cn
张家口涿鹿县人民政府地址:涿鹿镇轩辕路2号
邮编:075600
车牌:冀G
张家口涿鹿县人民政府电话:0313-6521102

涿鹿县今隶属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地处北纬39°40′~40°39′,东经114°55′~115°31′之间。地处冀西北山区南部,位于坝下低册间山盆地之涿鹿—怀来盆地西部。北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交界,西北隔黄羊山与宣化县相望,西南与蔚县毗邻,东南与北京市郊区和保定地区涞水县接壤,东北与怀来县相邻。全县南北长90公里,东西宽43公里,面积2802平方公里。地势南北低,中间隆起,西高东低。以桑干河南岸的五堡、保岱村为界,北部称河川区;中部称丘陵区;太平堡、虸蚄口、石门乡以南称山区。
【行政区划】
截至2012年,涿鹿县辖1区:南山区,13镇:4乡、373个行政村,13镇:大堡镇、涿鹿镇、五堡镇、武家沟镇、保岱镇、河东镇、张家堡镇、矾山镇、辉耀镇、温泉屯镇、大河南镇、蟒石口镇,东小庄镇,4乡:栾庄乡、黑山寺乡、卧佛寺乡、谢家堡乡,373个行政村。
【历史沿革】
两汉、三国、南北朝时期
秦朝时,兼并诸侯分天下为36郡、涿鹿县境属上谷郡。
汉朝时,属幽州上谷郡,并于今县境内置涿鹿(因涿鹿山得名,治今矾山镇三堡),下落(治今涿鹿镇西)、潘(治今保岱)3县。
西晋时,改置广宁郡(治下落),仍置三县于原治,唯下落改称下洛。
北魏时,属燕州广宁郡,州、郡治下洛县。并改下洛县为广宁县,仍置涿鹿、潘县于故址。北魏末废潘县,北齐改置怀戎县。同时废广宁、涿鹿2县。
隋大业初废北燕州、改属涿郡,为怀戎县地。
唐代初属河北道妫州怀戎县。
光启中改置新州(治永兴县)及永兴县(治今涿鹿镇)、矾山县(治涿鹿故城),隶属河东道新州。
辽时,属西京道奉圣州,置永兴、矾山2县。
金代属西京路德兴府,大安元年(1209年)改永兴县为德州县,仍置矾山县于故址。
元代时,属中书省上都路顺宁府,至元二年(1265年)省矾山县并入永兴县,属顺宁府保安州(治永兴县)。
明代时,属京师保安州(徙治今怀来县新保安)。
清初沿明制,仍为保安州(治今县城),属宣府镇;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改属宣化府。
民国2年(1913年),改保安州为保安县,属于直隶省口北道。
民国5年(1916年),改为涿鹿县,仍属直隶省口北道。
民国9年(1920年),涿鹿县改属察哈尔省。
民国17年(1928年),改属直隶省。
民国19年(1930年)口北道十县划为察哈尔省,涿鹿县又改属察哈尔省。
民国26年(1937年)7月7日,被日军侵占,属伪“察南自治政府”,民国28年9月属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察南政厅,1941年改为宣化县。
民国27年(1938年)建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宣(化)涿(鹿)怀(来)联合县,属平西专区。
民国32年建怀(来)涿(鹿)及蔚(县)涿(鹿)宣(化)二联合县,属北岳区第六专区。
民国34年(1945年)8月30日,共产党解放涿鹿县成立涿鹿县人民政府,属冀察区第十一专区,同年底划归察哈尔省,属第五专区,同年增设涿鹿市,由省直辖。
民国35年(1946年)10月13日,国民党军队占领,涿鹿县同日成立国民党县政府。
民国36年(1947年)共产党重建蔚涿宣、宣涿怀二联合县,属察哈尔省第六专区。12月改属北岳区第六专区。
民国37年(1948年)撤销联合县,涿鹿县仍属北岳区第六专区。
1949年1月改属察哈尔省察南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涿鹿县仍属察哈尔察南专区。
1952年察哈尔省建置撤销,涿鹿县划归河北省,属张家口专区。
1958年撤销涿鹿县,并入怀来县。
1961年以原辖区复置涿鹿县,仍属张家口专区。
1970年张家口专区改称张家口地区,涿鹿县属之。
1993年7月撤销张家口地区改属张家口市管辖。
涿鹿县气候概况
涿鹿县由于海拔高低相差悬殊,地形复杂,形成了垂直和水平分异的特点基本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多变,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较少。春季干旱,大风、低温;夏季凉爽短暂,昼夜差悬殊,雨量集中,冰雹夏秋常有发生;秋季天高气爽降温快,霜冻常有危害;冬季严寒冻期长,冰封五个月而雪少。从多年平均气温看,涿鹿县的夏季自6月21日至8月15日,共55天;冬季为10月16日至4月10日,共178天(其中11月下旬至3月上旬为严寒期);春季自4月11日至6月20日,共71天;秋季自8月16日至10月15日,共61天。年均日照2875小时,年平均气温9.1℃,极端高气温39.2℃,年均降水量372.7mm,日大降水量67.8mm,水资源总量7.45亿立方米,风速为2.5米/秒,较大风速24米/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