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库门里弄营造技艺 刘托 编 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

  内容简介

  自2013年“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丛书”第1辑出版至今,已经8年过去了。这8年来,“营造技艺及其传承保护”已然成为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及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热门话题,相关的课题研究、学术论坛高倍聚焦于此,表明了营造技艺的学术性和当代性价值。不惟如此,“营造”一词自1930年中国营造学社创立以来,重又为社会各界广泛认知和接受,成为人们了解传统建筑的一种新的视角,或可以说多了一把开启中国建筑文化之门的钥匙。

  研究营造技艺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一是深化和拓展了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的领域;二是丰富和充实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民间,向广大民众普及了对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的认知。正是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对一些已有的认知也在逐渐深入和更新。比如真实性问题,每一种非遗都是富有生命活力的存在,是一种生命过程,这是非遗原真性的核心内涵,即它是活着的生命体,而不是标本。这与物质形态的真实性有所不同,其真实与否是活态非遗真伪的判断标准。作为文物的一座建筑,我们关注的是物态本身,包括它的材料、造型等,可能还会延伸到它的建造历史,它甚至可以引导我们穿越到初建或改建时的那个年代;而作为非遗的技艺,建筑物只是一个符号,我们要揭示的是建造技艺延续至今所包含的人类文明和人类智慧,它在我们当今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让我们既感受到人类文明的涓涓流淌,又体验到人类生活的丰富多样。我们现在在古建筑物质形态保护方面,对原真性保护虽然原则上也强调使用原材料、原工具、原工艺进行修缮,然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引入和普及,传统技艺本身已然成为保持文化遗产真实性的必要条件和要素,成为被保护的直接对象。对技艺的非物质保护,首先就是强调其原真性需要得到保护,技艺的原真性就是有序传承的技术、做法、工艺、技巧。作为被保护对象,它们不应被随意改变。如同文物建筑不得被任意破坏或改动一样,作为非物质的载体,物质性的作品、成品、半成品、工具等都是展示技艺的要件,它们同时承载着识别技艺和展示技艺的功能,不应人为刻意掩盖或模糊技艺的真实呈现。所谓修饰一新、整旧如旧的做法,严格意义上说都不符合真实性原则。

  《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丛书》第二辑精选了能够展示中国建筑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10个传统营造技艺项目,系统整理和记录了这些传统建筑营造技艺。

  《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丛书》第二辑每个项目一个分册。各分册根据营造技艺的特点,介绍其历史、形制、结构、做法、工序、相关文化习俗、传承等内容。

  《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丛书》第二辑可为传统建筑的保护和修缮提供技术依据,对相关地区文化的形成给予建筑层面的诠释,旨在深化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研究,促进传统营造技艺传承。

  目录

  第一章 上海石库门里弄概述

  第一节 诞生于租界的石库门

  第二节 石库门里弄的开发营建

  第三节 “土洋结合”的营造技艺

  第四节 石库门里弄的分布与影响

  第二章 石库门里弄建筑形态

  第一节 石库门建筑形制

  第二节 石库门里弄类型

  第三节 石库门里弄空间

  第三章 石库门里弄营造技艺

  第一节 设计与报批

  第二节 工艺与流程

  第三节 材料、工具与行话

  第四章 石库门里弄装饰艺术

  第一节 中式传统装饰艺术

  第二节 海派装饰艺术

  第三节 里坊门与石库门

  第五章 石库门里弄空间文化

  第一节 石库门里弄的弄堂文化

  第二节 石库门里弄的海派文化

  第三节 石库门里弄的红色文化

  第六章 石库门里弄营造技艺的保护与传承

  第一节 濒危遗产

  第二节 抢救保护

  第三节 探索创新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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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序言

  自2013年“中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丛书”第一辑出版至今,已经8年过去了。这8年来,“营造技艺及其传承保护”已然成为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及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热门话题,相关的课题研究、学术论坛高倍聚焦于此,表明了营造技艺的学术性和当代性价值。不惟如此,“营造”一词自1930年中国营造学社创立以来,重又为社会各界广泛认知和接受,成为人们了解传统建筑的一种新的视角,或可以说多了一把开启中国建筑文化之门的钥匙。

  研究营造技艺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一是深化和拓展了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的领域;二是丰富和充实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民间,向广大民众普及了对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的认知。正是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对一些已有的认知也在逐渐深入和更新。比如真实性问题,每一种非遗都是富有生命活力的存在,是一种生命过程,这是非遗原真性的核心内涵,即它是活着的生命体,而不是标本。这与物质形态的真实性有所不同,其真实与否是活态非遗真伪的判断标准。作为文物的一座建筑,我们关注的是物态本身,包括它的材料、造型等,可能还会延伸到它的建造历史,它甚至可以引导我们穿越到初建或改建时的那个年代;而作为非遗的技艺,建筑物只是一个符号,我们要揭示的是建造技艺延续至今所包含的人类文明和人类智慧,它在我们当今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让我们既感受到人类文明的涓涓流淌,又体验到人类生活的丰富多样。我们现在在古建筑物质形态保护方面,对原真性保护虽然原则上也强调使用原材料、原工具、原工艺进行修缮,然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引入和普及,传统技艺本身已然成为保持文化遗产真实性的必要条件和要素,成为被保护的直接对象。对技艺的非物质保护,首先就是强调其原真性需要得到保护,技艺的原真性就是有序传承的技术、做法、工艺、技巧。作为被保护对象,它们不应被随意改变。如同文物建筑不得被任意破坏或改动一样,作为非物质的载体,物质性的作品、成品、半成品、工具等都是展示技艺的要件,它们同时承载着识别技艺和展示技艺的功能,不应人为刻意掩盖或模糊技艺的真实呈现。所谓修饰一新、整旧如旧的做法,严格意义上说都不符合真实性原则。

  又比如说活态性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遗产,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进程中一直延续,未曾间断,且现在仍处于传承之中。它是至今仍活着的遗产,是现在时而非过去时。一般而言,物质形态的遗产是非活态的,或称固态的,它是凝固、静止的,它是过去某一时段历史的遗存,是过去时而非现在时,如建筑遗构、考古遗址,乃至一般性的文物。然而非物质文化也并非全都是活态的,因而也不都是文化遗产,它们或许只是文化记忆,比如说终止于某一历史时期的民俗活动与节庆,失传的民歌、古乐、古代技艺,等等,虽然它们也是非物质的,也是无形的,但它们都已经成为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过去,被定格在某一时间刻度上,或被人们所遗忘,或被书写在历史文献中,它们在时间上都归为过去时。而成为活态的遗产则都是现在时,是当今仍存续的、鲜活的事项,如史诗或歌谣仍然被传唱,如技艺或习俗仍然在传承和被遵守,尽管它们在传承中也有所发展,有所变异。由此可见,活态并非指的是活动或运动的物理空间轨迹及状态,而指的是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和活力。活态性也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与传播中不断地应变,像生命体一样在与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不断地生长、适应与变化,积淀了丰厚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技信息,积累了历代传承人的智慧和创造力,成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如唐宋时期的营造技艺发展到明清时期已然发生了很多变化,但其核心技艺一脉相承,并直到今日仍被我们所继承和发扬。

  再比如说整体性问题,营造技艺并非只强调技术,而应该包含营建活动的全部,“营”代表了其中的精神性活动,“造”代表了其中的物质性活动。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列的五种非遗类型中,有一些项目是跨类型的,建筑即是如此。虽然我国现行管理体制中把建筑列入技艺类项目,但其与人类认知、民俗、文化空间等内容都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也证明了营造类文化遗产的复杂性和丰富性,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传承。现实中没有一项文化遗产不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和有机体,它们都具有自己的完整结构和运行规律,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持有人、遗产本体(如技艺、表演等)、物质载体(如产品、艺术品等)、生态环境(自然与人文环境)共同构成的。整体性保护就是保护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意味着对其相关要素进行全面保护,否则就难以实现保护的初衷,难以取得成效。营造技艺保护在整体性方面可谓表现得尤为典型。